关于孕妇登机注意事项
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,除医生诊断不宜乘机外,可按一般旅客运输.
怀孕32周的孕妇乘机,应供给在旅客登机前72小时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,并经国航股份指定的医院
盖章和该医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.
预产期在4周以内,或预产期不确定,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着,不予接受运输.